▲台南市警一分局結合交通警察大隊、台南監理站等權責單位,16日晚上在中華東路後甲圓環處執行聯合稽查勤務,共同取締改裝車輛擾民情形。(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鑒於非法改裝車輛屢見不鮮,嚴重影響用路安全,產生的噪音更破壞社區安靜,為讓市民有良好的生活品質及安寧環境,遏止車輛不當改裝歪風,市警一分局結合交通警察大隊、台南監理站等權責單位,16日晚上在中華東路後甲圓環處執行「監、警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共同取締改裝車輛擾民情形。
依《噪音管制法》規定,經測量後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台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另外,若有改裝車燈、設高音喇叭、機車未裝傳動蓋、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無照駕駛等違規行為,警察及監理單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這次聯合稽查勤務共開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18條改裝車輛56件、召回檢驗49件,通報環保機關召回檢驗者計3件,第一分局亦將持續結合路檢、巡邏等各項勤務,針對噪音車經常出入路段,加強攔查,並轉由相關權責機關召回檢驗。
除市府單位執法外,民眾如發現機動車輛行駛道路上有噪音擾寧情事,環保署設有噪音車輛專門檢舉網站,可上傳相片(包含車牌及排氣管)或影片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通知車輛到檢,檢測不合格依法開單處以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罰鍰。
一分局分局長方國璽呼籲,少數駕駛為追求炫目、氣勢而改裝車輛,卻忽略了不當改裝不僅會有交通安全疑慮,更產生擾人的環境噪音,籲請車主切勿任意改裝車輛排氣管,以維護生活環境安寧,共同營造安居健康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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