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男友劈腿!他約砲洩憤臨場退縮 人夫硬上逼「吞吐」判刑3年

▲桃園市林姓男子2018年中秋節連假到女友住家拜訪,見女友13歲女兒獨自看電視時起淫念,對少女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花花2020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李姓男子,2人相約約砲,不料花花卻臨陣退縮,遭李男強迫口交得逞。(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阿志(化名)抓包前同志男友劈腿而耿耿於懷,憤而決定透過交友軟體約砲,並和李姓男子2人約好在飯店進行,不料途中阿志卻臨陣退縮,欲收東西離開,卻被慾火難耐的李男強迫口交得逞,讓阿志事後怒告性侵。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3年;民事部分,李男還須賠償阿志20萬元。

從事網拍的阿志,先前抓到前男友劈腿後,怒和前男友分手,更決定透過交友軟體約砲,進而認識已婚的李姓男子,2人約好在2020年5月相約飯店開房。

事發當天,阿志先幫李男口交,不料途中覺得「沒有感覺」,向李男表示,「今天就這樣,我想結束了」後便跪坐在地上,準備收拾東西離開,但慾火上身的李男不甘於此,只好不斷盧阿志,希望他能夠繼續,但仍被拒絕。

被拒絕後的李男,衝動之下強壓阿志幫其口交,直到阿發出作嘔的聲音,李男才罷手,自己前往浴室解決生理需求,阿志也怒錄音留下證據,質問李男,「你為什麼要這樣強迫我?,李男則回應,「不是阿,你弄到一半然後說不弄了」、「我跟你說我不要你塞進來」、「我後來是不是沒有了,我是不是後來就知道了」、「是我更強硬的時候你才沒有阿」等語,事後阿志越想越氣,怒告李男性侵。

高雄地院審理後,李男否認犯行,不過法官勘驗錄音檔內容,與阿志事後的就診紀錄,其被診斷出有急性壓力反應症等現象,認定李男性侵犯行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3年;另民事部分,李男還須賠償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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