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范姓男子去年11月持刀入侵民宅,強盜7000元後逃逸。(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范姓男子去年11月間入侵民宅埋伏,見年輕女屋主上樓竟持刀架其脖子上恫嚇「不拿錢就強姦妳」,聲稱外面還有同夥接應,女子嚇壞了拿出7000元後才獲釋,范得手後逃逸無蹤。全案審理時,范辯稱因急需用錢才鋌而走險,法官認為,范男惡行導致女子身心受創,審結依加重強盜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42歲的范姓男子去年11月28日下午2時許,手持童軍繩、刀子與砂輪機等工具,先以砂輪機破壞桃園市某區住家天井,潛入屋內埋伏躲在3樓,見年輕女屋主返家後以預藏刀子架其脖子上,恐嚇「不拿錢就要強姦妳」,誆稱外面有同夥接應等語,女子嚇得發抖只好拿出7000元給范男,范得手後隨即逃離,同時將作案用刀子、手套、童軍繩隨手丟棄民宅防火牆逃逸。
桃園警方獲報後循線逮捕范到案,桃檢調查時,范坦承犯行不諱,受害女子則指證歷歷,檢方依加重強盜罪嫌將他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范男體無殘缺竟以強盜獲取財物,所得錢財雖然不多,姑且可認非窮凶惡極,但入侵民宅且藏在女子住家埋伏,等待女子回家持刀犯案,惡行非輕,加上被害人甚至被嚇到告訴法院「真的太可怕,不願意出庭或調解」,法官於是依加重強盜罪,將范重判有期徒刑7年,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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