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魚工鑽進被窩裡吞吐!裸睡男嚇醒崩潰 怕他又來...絕不原諒

▲▼床,棉被,枕頭,睡眠,毯子。(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殺魚工闖入裸睡的男子家中,鑽進棉被裡替男子口交,遭判3年2個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蘇澳一名在冷凍廠從事殺魚工作的吳姓男子,見某處民宅大門沒關就自行走上4樓,又侵入正在熟睡中的男子房間,吳男見對方在床上裸身熟睡,竟然掀開棉被將頭鑽進棉被中,對著裸男生殖器就開始口交,男子感受到動靜後驚醒,拍打吳男頭部制止並抓住他的手,但被吳男甩開逃離。宜蘭地院依照乘機性交猥褻罪,判吳3年2個月;侵入住宅罪處4個月徒刑。上訴後高分院認為原判已審酌吳男有中度身心障礙等因素,量刑無過重,予以駁回。

領有中度智能障礙證明的吳姓男子在一間冷凍廠殺魚,2020年6月6日凌晨他隨意晃到宜蘭蘇澳一處民宅,見1樓大門未鎖,就擅自入內並走上4樓,又打開房門看到床上有一名男子裸睡,竟悄悄掀開棉被鑽進去對著男子下體一陣「吞吐」,男子因為服用安眠藥熟睡一時未察,待吳男動作稍大後才從睡夢中驚醒,拍打吳男頭部並抓住吳男左手,吳將頭探出棉被、大力甩開後逃離屋外。

被害男子表示事情發生後身心受創、晚上都睡不好,常常驚醒,深怕吳男再次出現做出噁心舉動,不願原諒對方。

吳男被逮後表示,他是想要去泡冷泉,後來想說隨便走走,就走進了男子住宅,還恍惚道「我不知道我進去要幹嘛」。

警方查出吳男有多條侵入住宅竊盜等前科,方才執行完畢,又在5年內犯下刑案,宜蘭地院一審認為吳男有中度智能障礙,背景為弱勢家庭、家中清寒,母親單獨照顧5個小孩,犯後坦承犯行、頗具悔意,依照乘機性交罪判3年2個月;侵入住宅罪依累犯規定加重後,判處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吳男認為量刑過重上訴到高分院,法官認為一審已參酌所有因素,況吳所犯乘機性交罪之法定最低本刑為有期徒刑3年,原審僅量處有期徒刑3年2月,顯然已經過考量,原判並無不妥,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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