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葉大華。(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移工遭受性騷擾案件層不出窮,1名在金門擔任看護的印尼移工,不堪遭雇主襲胸等性騷擾,蒐證向金門縣府申訴,卻遭「吃案」誣指為轉換雇主才以性騷擾當藉口。對此,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表示,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於接收申訴案當天就逕自通知仲介出面處理,嚴重輕忽申訴內容已涉有仲介不當對待情事,提案糾正金門縣政府。
監察院18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金門縣印尼籍移工F女姊姊於去年7月10日向勞動部1955專線申訴F女遭受性騷擾、仲介不當對待、被雇主指派從事許可外工作、扣留證件、仲介要求支付買工費等至少5項申訴,1955專線內容已明確記錄F女被摸身體、被摸胸部、被照顧者配偶有露出下體等情,然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卻漠視F女有反映遭受性騷擾情事,認為F女是為了想轉換雇主而申訴,對於1955專線錄案之所有涉嫌違反法令內容,並未依性騷擾及相關法令處理,甚至未曾與F女及申訴者聯繫;且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於接收申訴案當天就逕自通知仲介出面處理,嚴重輕忽申訴內容已涉有仲介不當對待情事。
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1年3月16日聯席會議審查通過葉大華、王美玉所提出的調查報告,糾正金門縣政府。
監察委員指出,經調查發現F女向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員警出示其遭受性騷擾的蒐證影片,表示感覺到被冒犯、不舒服,金湖分局詢問紀錄雖載明「我不要提出申訴」,且員警告知相關申訴權益,並於性騷擾事件申訴書(紀錄)記載「暫不提出申訴」等內容,是因F女於警詢過程中,遭受到金門縣政府社勞處及仲介公司人員稱已幫忙找到新雇主且須立即決定是否接受轉換雇主,接受後就不要再打電話進行申訴等情,使F女處於強大的身心壓力下而不得不做出的決定。
監察委員質疑,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未將F女提供影片列為相關證據,等到監察院調查時,才將全案以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移請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續為調查;金門縣政府至監察院約詢時,仍堅稱F女只是希望轉換雇主,全然忽視女性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脆弱處境,且本案F女姐姐及友人先後向1955專線申訴,亦有NGO代為陳情;F女本就可與雇主合意轉換,金門縣政府未探詢F女轉換雇主的真意、未依職權進行調查,即以F女轉換工作為由逕予結案,嚴重忽視移工權益,確有怠失。
▼監委王美玉。(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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