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本案件發生在2020年10月28日晚間,梁育誌將被害人鍾女擄走,先性侵後將人活活勒死,手段相當兇殘。經查,梁嫌9月30日時曾在同一條台鐵便道試圖擄走另名女大生,後因對方尖叫抵抗而失敗,但他仍不肯罷手,直到案發當日見到落單的鍾女後才又狠心出手。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被梁育誌擄走性侵後殺人棄屍,橋頭法院將梁嫌判處死刑,本件女大生父母委託律師林瑞成指出,家屬對判決感到欣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對此,橋頭法院今審結,法官提出5個理由,將梁嫌判處死刑。一、本案預謀且有計畫犯罪,並非臨時起意;二、犯罪手段殘忍;三、犯後未見悔意;四、再犯機率高;五、社會危害程度大。
法官進一步說明,梁嫌在前次強制性交未遂後,上網學習「上吊結」並準備預先結好的麻繩圈、望遠鏡等,返回原犯罪路段長期潛伏物色落單女大生伺機犯案,之後再用麻繩圈套住鍾女脖子往後拖行,不顧其掙扎、反抗、咬其手指、求饒,仍施以強制性交行為,導致鍾女心臟氣體栓塞且受多處大面積傷勢,並在鍾女無力抵抗時,斷然勒緊麻繩圈,進而導致鍾女窒息死亡。
法官提到,梁嫌犯後還拿走鍾女的手機付加油費,並用鍾女的悠遊卡買食物,遭到警方查獲時,還一度謊稱不知道鍾女下落,甚至故意帶著警方到錯誤地點尋找鍾女,且在審判中仍是矢口否認犯行,一再避重就輕,未見悔意。
據了解本案梁嫌作案手段殘忍並引起台、馬兩國關注,受害者家屬委託台南律師林瑞成協助跨海打官司,對於一審將梁判處死刑,林瑞成律師表示,家屬已得知判決結果,應會感到欣慰,但接下來二審會不會被改判逃死,這將是接下來二審司法攻防的策略重點,他將與家屬視訊,進一步討論接下來的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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