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校長遭控曖昧已婚教務主任 怒告學生阿公教唆誣告結局出爐

▲▼外遇。(圖/免費圖庫pakutaso)

▲國小校長遭檢舉與教務主任不正常交往,怒控學生阿公涉嫌妨害名譽、誣告罪。(示意圖/pakutaso)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北市某國小張姓校長去年遭人向教育局檢舉,與校內已婚教務主任「過從甚密」,暗指不正常交往,校長認為一定是先前因防疫措施到學校爭執的學生阿公主導誹謗,憤而控告鍾姓阿公、黃姓檢舉人,但因黃僅向校長道歉、否認受指使,台北地檢署依意圖使公務員受懲戒的誣告罪給予黃男緩起訴,鍾姓阿公則罪嫌不足,不起訴。

2021年5月間,全台新冠肺炎疫,各級學校依政府規定設計遠端教學等因應措施,這所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國民小學,有名學生的鍾姓阿公為此多次到校,與張姓校長爭論,雙方結下樑子。

隔沒多久,黃姓男子投書北市教育局,檢舉張姓校長晚上會到已婚的女教務主任住處,2人過從甚密,暗指有不正常的曖昧交往,張姓校長得知後,直覺是鍾姓阿公幕後指使,控告鍾、黃共同涉嫌妨害名譽、以及意圖使他受行政懲戒的誣告等罪。

但是鍾、黃到案堅稱彼此互不認識,黃坦承自己的檢舉內容沒有證據,向張姓校長道歉獲得原諒,但依法僅有妨害名譽可撤回告訴,誣告罪則是非告訴乃論,檢察官最後決定依誣告罪嫌,給予黃緩起訴處分1年,條件式繳庫5萬元,至於鍾姓阿公因涉案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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