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跳電涉案的鍾姓男子(前)與徐姓男子(後)被航警局人員移送桃檢偵辦。(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桃園機場日前闖入兩人偷剪電纜,導致第二航廈停電,桃機公司今日表示,本次事件嫌犯所屬之第二航廈消防水砲系統整建案,因此就合約扣罰廠商14萬元,合約暫停執行,其他損失將於後續求償。
機場公司解釋,針對「為何嫌犯剪高壓電線,人卻平安無事」疑慮,是因該電纜架為距離地面超過4公尺,垂掛於天花板之高架電纜架,佈滿各式管線,嫌犯持油壓剪亦是站在包覆絕緣皮之其他電纜上,人員並未接地形成導電通路,故不會感電;且其剪斷電纜時其電纜之導體與電纜接地層連接之瞬間,機場保護開關立刻跳脫,實為電力系統正常運作之結果。
桃機公司表示,針對3月11日發生跳電及14日確認為人為蓄意破壞刑事案件,將進行分保安管理及施工管理兩方面精進檢討。
保安管理面,為強化此次發生事件的中央車道防護,增設保全哨位以人員及巡邏車駐點守望,亦已協調航警局加強巡檢,隨時注意可疑之人事物,必要時主動盤查,以確認其於該區之必要性。
另有關中央車道,機場公司原本已針對進入車輛以車證管制,未經核可車輛禁止進入該區,以提升防護層級。機場公司前已偕同航空警察局定期檢視各項安全防護,進行保安脆弱點之檢討。經此次事件將參考其他國際機場作法,強化機場保安作為。
▲針對桃園機場二航廈本月11日發生電纜線遭剪斷事件,航警局事後發現現場有具油壓剪證物卡在電纜線上。(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施工管理面,針對施工人員部分,要求施工單位每日收工時確實清點人員並回收通行證,每日上工前再發還;監造單位亦需落實監督施工人員進出管制,隨時抽查人數及施作區域需相符合,將法治宣導化為實際作為強化。
機場公司官網設有施工通報平台,將目前在航廈內進行的工程包括施工期間、起訖時段及申請單位均臚列其中,以利訊息透明及加強施工查察。
依照民用航空法第101條,「以強暴、脅迫或其他方法危害飛航安全或其設施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九十萬元以下罰金」。機場公司強調機場範圍內CCTV覆蓋率極高,且24小時監視中,呼籲有心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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