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30歲的梁育誌2020年殺害女大生,引起社會震驚,一審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事實上,在關押的期間,梁嫌曾寫悔過信,透過高雄市府轉交給法院,再透過駐外單位的管道,轉交到女大生家屬手上,但沒被家屬接受。
馬來西亞籍24歲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期間,獨自從學校返回租屋處,行經台鐵便道時,卻遭梁嫌擄走,最後被殘忍性侵、殺害。事件震驚台灣社會,外籍僑生在台遭到殺害,家庭硬生生破碎,父母撕心裂肺,希望能夠「一命賠一命」。
▲梁育誌被判處死刑,家屬委託律師林瑞成指出,家屬對判決感到欣慰。(圖/記者林悅翻攝)
梁嫌庭訊時坦承性侵,但辯稱無殺人的犯意,是過失致死。不過關押期間,梁嫌也曾寫信回家,向父親告知「願以命償命」,害怕被押解到國外受審。
鍾母1月17日疫情嚴重時,隻身來到台灣,獨自在防疫旅館中過年,就是為了替女兒討回公道,在審判程序庭強烈要求處死,梁嫌才終於口頭道歉。
▼女大生遭到擄殺,父母曾從馬來西亞來台,替女兒討公道。(資料照/記者吳世龍攝)
經過調查後,橋頭地檢署偵結,依照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殺人、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將梁嫌起訴。橋頭地院一審結果18日出爐,判梁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事實上,在關押過程中,梁嫌曾寫了悔過信,透過高雄市府轉交法院,再由外交部等駐外單位的管道,交送到鍾女住處,但信件疑似並非梁嫌所寫、沒有提到如何補償,被原封不動退回,法官也認為並非真心道歉。梁嫌的辯護律師也說,對判決結果並不感到意外,但梁嫌似乎還是「不想死」,所以辯護過程才堅稱是失手殺人,盼逃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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