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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港警宣導酒後找代駕 你我安全有保障

▲里港警分局宣導酒後代駕服務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里港警分局宣導酒後代駕服務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酒駕零容忍」已是普世價值,社會大眾對酒後駕車行為深惡痛絕,警方除編排交通疏導勤務外,更將嚴正執法、全力取締,近年有感酒駕事件頻傳,且因應酒駕新法上路,屏東縣政府持續積極落實酒駕執法,並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違規,醉不上路,飲酒後應找代理駕駛。

▲里港警分局宣導酒後代駕服務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里港警分局宣導酒後代駕服務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立法院1月24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肇事,增訂得併科罰金100萬元至300萬元。將酒駕未肇事之刑度提高至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以下罰金,並增訂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酒駕再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同車乘客連坐處分最高新台幣1.5萬元罰鍰等規定。

目前屏東縣內共有4家計程車業者建立酒後代駕服務機制,分別為第一合作社,預約電話08-7551122、台灣大車隊電話55688、青溪合作社08-7661106及台灣代駕07-2225203,安心搭車返家,隔天再來取車,籲請民眾多加利用酒後代駕服務。

里港分局分局長鄭頴聰呼籲酒後不駕車是現代人應具備的常識,今年中央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酒駕相關罰則,以遏阻酒駕歪風,同時倡籲酒後代駕機制,也就是委託計程車駕駛前往民眾飲酒地點代為開車,將人車一同安全送抵目的地,也請飲酒場所業者能適時提供酒後代駕的叫車服務,全民共同努力,防止酒駕憾事再次發生。民眾酒後應改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指定駕駛、請親友接送,確保你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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