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義大利藍姓富商與台籍詹姓空姐為爭奪女兒展開司法大戰,本月14日於女童就讀的學校上演搶人戲碼,憲法法庭認事態嚴重,大法官緊急裁定暫時停止執行女童返回義大利的處分,女童在判決結果出爐前,可留在台灣。對此,協調雙方的學校顧問律師林瓊嘉表示,「大法官的裁定是對的、且圓滿的。」
▲林瓊嘉指出,大法官緊急裁定暫時停止執行女童返回義大利的處分「是對的、且圓滿的。」。(圖/律師林瓊嘉提供)
林瓊嘉表示,依照兒童權利公約,每一個孩子的自主意願跟最佳利益,是國家所保障的;海洋公約規定,任何一個使用非法手段將孩子從外國帶回母國,必須再把孩子送回去,這是海洋公約的基本原則。
林瓊嘉說,很多跨國婚姻裡頭,有些父母抱著先搶先贏的態度,把孩子從外國帶回到自己的母國,希望取得母國判決監護權給他,但當孩子年幼時,到底要跟著爸爸還是媽媽,「主要照顧者」是法院思考判斷的重點。
林瓊嘉說明,當孩子在母國生活1年到3年、生活穩定的情況下,除非特別情況,否則基於孩子「生活安定原則」,母國必須把這孩子留下來。因此本案在法院強制執行時,雖然爸爸花了很多心力遠渡重洋而來,且急著要回去,「但是這部分是爸爸的急迫,並不是孩子有急迫,須送回國外的情形」,因此台中地院執行處,基於學校是教育的處所,尊重學校而沒有執行,這是對的。
▲義大利富商和空姐跨海爭奪子女監護權,根據行政命令規定,14日詹姓空姐需移交子女給父親,詹女向大法官聲請暫緩執行獲准。(圖/民眾提供)
林瓊嘉指出,近期憲法法院大法官認為,藍男申請強制執行要把孩子帶回義大利的舉動,並不符合孩子的利益,因為孩子希望跟媽媽在一起,而且沒有存在任何急迫或危險、孩子必須要出國的情形,考量到孩子未來的學程還有父母的照顧方式,大法官認為強制執行不能解決親子間的問題,反而可能破壞孩子生活現狀,「所以憲法法院這個判決,我認為對本次事件,是圓滿的。」
林瓊嘉建議當事人,未來進入二審,有關監護權的裁定,需要雙方父母用更多的愛跟包容,才能給孩子最好的利益。因為,當父母在爭執衝突中,受傷最深的是孩子,「家事事件沒有輸或贏」,如何避免孩子受傷害,給孩子最好的發展,以及怎麼樣扮演友善的父母,將來不管孩子是在台灣或是義大利,都能獲得爸爸、媽媽的愛,這才是雙方父母所要思考的,「適度放手,讓孩子獲得對方的愛,那是一個最偉大的愛」,所以未來雙方在二審時,如何展現最大愛,避免讓孩子受傷害,這是雙方應該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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