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長莊理德,因不滿職務調動,19日深夜11時把自己反鎖在槍械室。他指控長官邪裡邪氣,「領槍彈準備使用最激烈的手段,來替自己遭受職場權力霸凌平反」,所幸經過3小時的溝通後已離開槍械室。保七總隊長李政曉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因槍械涉及個人及同仁的安全,其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總隊已依法函報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長李政曉(中)表示,中隊長反鎖槍械室抗議,將依恐嚇罪嫌送辦。(圖/民眾提供)
李政曉表示,莊理德前因108年10月對所屬女警言詞騷擾,核予申誡一次;109年11月因勤務中參加飲宴未依規定出入勤,核予申誡一次;近因111年2月8日中午時段,勤務中飲酒及違反報告紀律,經調查屬實,並於3月18日上午召開人評會,基於其行為已不適任主管職務,經開會決議調整非主管職務及記過處分。
莊員對於職務異動,不服處分,未依相關規定程序提出救濟,3月19日22時50分許,假藉主管清點槍械事由,進入並反鎖槍械室後,揚言將以激烈手段表達抗議,因槍械涉及個人及同仁的安全,其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本總隊已依法函報地檢署偵辦。
另該員行為,處事不當違紀部分,陳報請警政署,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相關事實後再追究其相關的行政責任,至其訴求,警政署亦會秉公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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