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七中隊長反鎖槍械室被送辦 台灣警察權益協會緊急聲明

▲保七中隊長莊理德(上圖)反鎖槍械室結果被送辦,台灣警察工作權益協會呼籲暫停處分。(上圖/ETtoday資料照,下圖/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臉書)

▲保七中隊長莊理德反鎖槍械室結果被送辦。(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長莊理德,因不滿職務調動,19日深夜11時把自己反鎖在槍械室。他指控長官邪裡邪氣,「領槍彈準備使用最激烈的手段,來替自己遭受職場權力霸凌平反」,所幸經過3小時的溝通後已離開槍械室。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緊急在臉書發出兩點聲明,要求暫停處分,呼籲注重法治精神而袪除人治色彩,才是統領警察機關的根本原則。

▲保七中隊長莊理德(上圖)反鎖槍械室結果被送辦,台灣警察工作權益協會呼籲暫停處分。(上圖/ETtoday資料照,下圖/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臉書)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協會呼籲暫停處分。(圖/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臉書)

保七總隊長李政曉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莊理德對於職務異動,不服處分,未依相關規定程序提出救濟,3月19日22時50分許,假藉主管清點槍械事由,進入並反鎖槍械室後,揚言將以激烈手段表達抗議,因槍械涉及個人及同仁的安全,其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本總隊已依法函報地檢署偵辦。

李政曉還細訴莊員「前科」,108年10月對所屬女警言詞騷擾,核予申誡一次;109年11月因勤務中參加飲宴未依規定出入勤,核予申誡一次;近因111年2月8日中午時段,勤務中飲酒及違反報告紀律,經調查屬實,經開會決議調整非主管職務及記過處分。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發出兩點緊急聲明:

一、人事處分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以及武器平等、申辯權的實踐,但在本會協助個案,警察機關大多拒絕提供受處分人案件資訊,也未重視「申辯」,而只能「陳述」,甚至曾經遇過個案只能調閱到「空白的會議紀錄」的荒謬狀況。從本案當事人聲明觀之,顯見也有相關程序不透明與不平等的問題,本會主張保七總隊應暫停相關人事處分,相關程序亦應重置與重開。

二、本會往年有與警署建議有關人事調動,應注意警察人員家庭照護問題,但始終未有制度上的明確解決,本會主張,警察人員之調動,應參考勞基法調動五原則,調動應以不過度影響其生活與家庭的條件下為之。

公平公正的程序才能避免紛爭,注重權益需求的人事管理才能合理,本會要再呼籲,警察人員當受各類基本權保障,注重法治精神而袪除人治色彩,才是統領警察機關的根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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