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綜合報導
身高150.8公分女網友,懊惱在《Dcard》上表示,日前搭乘男友駕駛的車,行經國道時,被開了一張「未依規定繫安全帶」3000元罰單,但當下她是因背癢,才把安全帶拉下抓癢,沒想到竟被開單,她認為執法過當,也已透過網路申訴。對此,駕駛男友接受《東森新媒體ETtoday》專訪,曝露心中無奈。
29歲的黃姓男友受訪還原當時「抓癢狀況」解釋,基於人的基本人權,抓個癢並不是多大的問題,但女友左手因為有慣性脫臼舊疾,加上安全帶已經調到最低位置,當下他正在開車,不可能邊開車邊幫女友抓,因為在警察觀念來說,或許這樣就是「危險駕駛了」,被開罰會更慘。
「難道我要因為怕被酒駕撞到就不出門上班嗎?」他無奈表示,人從出生到老死的這段時間內,都是伴隨著大大小小的風險,台灣酒駕違停那麼多,更不會因為吃飯可能會被噎死就都不吃飯。
第一次被開這種單的他,與女朋友都感到無奈,車子是向朋友借的,雖然目前已經上網申訴了,但跑完流程可能也是2個禮拜的事,甚至可能更久。
《東森新媒體ETtoday》記者也問他,如果罰單無法撤銷,會跟女朋友一人出一半繳掉嗎?他則低調表示到時候會再看看狀況。
貼文後引起其他網友熱議,「太扯,坐等更新,希望能撤銷」、「這年頭連抓癢都不行是不是?」國道公路警察局也做出回應:「的確有這張罰單,肩部安全帶位置雖可依個人調整,惟應置於手臂上端以上,該位民眾將手往後伸的動作,如突然發生狀況緊急煞車,除了減少保護效果,也可能因此受傷,而過去行政法院亦有多起判例支持這樣的見解;秉於民眾安全為最高考量,仍將嚴格執法,以保護國道用路人安全。」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