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水器安裝在密閉陽台容易發生一氧化碳中毒意外。(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詹姓女子與黃姓男子2018年間在苓雅區租屋處住了2個月,洗澡後突然身體不適,詹女口吐白沫、抽搐昏迷,黃男則全身無力,不幸因一氧化碳中毒送醫,出院後報警提告沈姓房東,房東竟辯稱詹、黃兩人是燒炭自殺,法院審理後認為房東未加裝熱水器強制排氣設備,導致通風不佳,依過失傷害罪判房東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詹、黃2人2018 年7月間,在苓雅區英義街一處巷內5樓公寓,以每月1萬3000元向沈姓房東租屋,9月12日凌晨4時許,兩人洗完澡回房睡覺時,突然感覺身體不適,詹女出現癲癇症當場口吐白沫,黃男則頭暈無力,虛弱的兩人趁著還有意識,趕緊報案叫救護車求救。
經送醫診斷,確認詹、黃因一氧化碳中毒,造成頭部視覺傳導、神經傳導功能、下肢肌肉粒線體受損,所幸經救治無大礙。兩人出院後,懷疑是熱水器燃燒時通風不良,害他們中毒,不滿報警提告沈姓房東。
檢警追查發現,沈姓房東安裝熱水器在後陽台供房客使用,卻加裝了鋁窗,與詹、黃兩人的房間有窗戶連接,案發當天陽台窗戶、臥室門都是關閉,僅臥室連接陽台的門打開,等於是營造了密閉空間。
此外,該款熱水器強調為「屋外型」使用,卻沒有安裝排氣管或導風管,使用熱水器時,瓦斯燃燒不全,產生的一氧化碳全飄入屋內,形同將熱水器裝在室內,充斥中毒危機,造成兩名房客中毒主因。
法院審理時,沈姓房東辯稱之前的租客使用都沒事,是詹、黃兩人要燒炭自殺,熱水器也是他購入時就已經有的,後陽台經加蓋,唯一對外窗上面的排風扇也不是他安裝的,但法官認為這是房東的卸責之詞,依過失傷害罪判他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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