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正妹議員林穎孟涉貪100萬交保 籌不到錢拘留室過夜

記者游宗樺、柯沛辰/台北報導

台北市無黨籍市議員林穎孟涉嫌用人頭詐領數十萬元助理補助,22日晚間與涉案人頭助理郭羿岑、新創工程師蕭新晟等3人被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一度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將林穎孟當庭上銬,向法院聲押禁見。不過,經與專案小組討論後,23日凌晨改諭令100萬元交保。但林穎孟家人一直籌不到100萬,所以林孟穎一直無法交保,最後就在拘留室過夜睡覺。

林穎孟出身太陽花學運,但2020年11月與5名前助理發生勞資糾紛,還被爆料是「慣老闆」、「表裡不一的假面甜心」。事後,林穎孟控告5人妨害名譽等罪,但檢方勘查簡訊往來紀錄等事證後,認定5人爆料內容有所根據,並非憑空捏造、杜撰,因此今年1月處分不起訴。

▲▼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詐領議會助理費。(圖/記者劉昌松攝)

▲林穎孟涉詐助理費,被當庭上銬。(圖/記者劉昌松攝)

▲▼林穎孟檢方諭令100萬交保。(圖/記者游宗樺攝)

▲林穎孟遭檢方諭令100萬交保。(圖/記者游宗樺攝)

當時5人向週刊爆料,林穎孟要求女助理請生理假需附「棉條憑證」、安排前男友當人頭助理詐領補助,甚至挪用助理勞健保費20多萬元。檢方認為,爆料部分內容有所依據,因此22日發動搜索,追查林穎孟是否涉嫌貪污詐領助理費。

調查局新北市調處22日兵分6路,搜索林穎孟的議會辦公室及住居所,並將幾人移至北檢複訊。期間,媒體追問林穎孟有無詐領補助費,是否感到委屈?林連續2次回答「我沒有」。

不過,檢察官訊問後,當庭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罪嫌逮捕林穎孟,並聲押禁見,但專案小組討論後,23日凌晨再度開庭,改諭令以100萬元交保。至於同案被告蕭男,則以20萬交保。

出版:02:39

更新:07:01

▲▼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詐領議會助理費。(圖/記者劉昌松攝)

▲▼ 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用人頭詐領議會助理費,同案被告蕭新晟。(圖/記者劉昌松攝)

▲▼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詐領議會助理費,疑似擔任人頭助理的郭羿岑(左)。(圖/記者劉昌松攝)

▲▼警方22日搜索台北市議員林穎孟辦公室。(圖/記者陳家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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