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完善被害人權益

▲▼行政院在3月10日於第3793次院會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圖/犯保協會提供)

▲行政院日前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法案名稱修正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圖/犯保協會提供)

行政院在3月10日於第3793次院會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法案名稱修正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將以往側重補償及保護的概念,擴充、提升為強調人性尊嚴,並以同理心的態度,深化、完善對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權益保障。

修正草案總條文數103條,分為七章,以行政院核定的「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為基礎,並依據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聯合國「犯罪與權力濫用被害人之司法基本原則宣言」、歐盟「犯罪被害人權利、支援及保護最低標準指令」的精神全面檢修。

修正草案有八大重點:1.提升層級由行政院督導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之辦理成效;2.明確跨部會權責及建構服務網絡;3.增訂保護服務章以完善相關服務;4.明定法律訴訟之相關協助機制;5.強化犯罪被害人之人身安全保障;6.規範修復式司法之基本原則;7.通盤調整犯罪被害補償金之制度與性質;8.保護機構邁向專業化及透明化。(本文轉載自2022年3月《犯罪被害人保護馨希望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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