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明修《消防法》 營業場所違規可直接開罰並提高罰則

▲▼城中城大火17日   。(圖/記者吳世龍攝)

▲高雄城中城去年發生大火,導致46人死亡 。(圖/資料照)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火燒出國內公安問題,行政院24日院會將討論內政部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修法通過後,將強化消防安全管理,營業場所違反消防安全將直接開罰,不再給予限期改善,並提高罰鍰額度。

高雄城中城去年發生嚴重大火導致46人死亡,掀起國內關注疏於管理近乎廢棄的老舊房舍管理問題,為此,內政部積極修法,行政院在日前先通過內政部擬具的《消防法》第九條修正,全面強化公共安全,規定停歇業場所也應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確保公共安全及民眾生命財產權益。

為了進一步強化公共、消防安全,行政院24日院會將討論內政部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修法通過後,將強化消防安全管理,營業場所違反消防安全將直接開罰,不再給予限期改善,並提高罰鍰額度。

此外,也會要求危險物品場所應增設安全技術人員,健全危險物品場所管理。亦規範若發生石油煉製災害,課予業者主動通報責任。另,也全面檢視提高違規罰責,以強化消防公權力行使,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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