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特傳口愛照「是豔遇嗎?」 無聊男想看入珠是什麼下場慘了

▲桃園市李姓男子2020年7月間在桃園市住處,在推特上傳男女赤裸口交照片,還佐以「想看看入珠是什麼?」等猥褻文字遭檢舉。(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桃園市李姓男子2020年7月間在桃園市住處,在推特上傳男女赤裸口交照片,還佐以「想看看入珠是什麼?」等猥褻文字遭檢舉。(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李姓男子2020年7月間在推特社群網站,因無聊上傳3張赤裸男女口交照片,還佐以「想看看入珠是什麼...」、「這是豔遇嗎?」等猥褻文字敘述,供不特定人士上網觀覽,事後遭網友截圖檢舉;桃園地院審理時,李坦承犯行不諱,法官認為李行為已危害社會善良風俗,顯見法治觀念淡薄,審結依犯散播猥褻影像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41歲的李姓男子於2020年7月13日,在桃園市住處,經由網際網路在推特社群網站,竟上傳男女赤裸口交照片3張,還以「想看看入珠是什麼...」、「怎麼就這樣套上去了」、「這是豔遇嗎?」等猥褻文字敘述,供不特定人觀覽。

案經網友檢舉告發,桃園檢警獲悉後傳喚李到案說明,李在桃檢複訊時,坦承犯行不諱,其證詞與證人所述情節相符,並有推特社群網站上猥褻影像文字網頁截圖佐證,檢察官認為李男犯行應堪認定,係觸犯刑法第235條第1項之散布猥褻影像文字罪嫌,偵結依妨害風化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李為智識成熟之成年人,明知網際網路具有快速散播之特性,且電磁紀錄影像能無限複製,猥褻影像一旦上傳至網際網路,甚難阻止、收回,仍恣意將猥褻影像上傳至其推特帳號頁面,供不特定多數人觀覽。

法官審酌,李之行為已危害社會善良風俗,顯見其法治觀念淡薄,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衡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情狀,依犯散布猥褻影像罪,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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