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吳男賣手機門號給詐騙集團,得賠受害者62.2萬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黃資真/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吳姓男子申辦行動電話門號後,竟以500元把門號賣給詐騙集團,導致新竹市某男子慘遭詐騙,被害者向吳男提告求償,桃園地院認為其求償有據,判決吳男須全數賠償受害者被騙的62萬2000元。
判決指出,吳男申辦手機門號後,於2019年4月12日將SIM卡以500元價格賣給詐騙集團,該集團成員於同年5月31日時使用此門號聯絡被害者,佯稱檢察官稱其涉嫌洗錢、販毒,要求被害者領錢做為不法所得證據,被害人因而誤入陷阱,分兩次交付對方62萬2000元,驚覺受騙後報案,警方循線逮到門號所有人吳男。
刑事方面,吳男提供手機門號致使受害者遭詐騙受到財產上損害,構成幫助詐欺犯,判處拘役15日。被害者就民事部分向吳男提出侵權損害賠償,主張吳男可預見其門號交付他人,可能被他人當作犯罪工具,因此向吳男求償被騙走的62萬2000元,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求償有理,判決吳須賠償被害人被騙的所有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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