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有「學生女神」之稱馨亞,在2021年11月中旬認為經紀公司不提供工作,單方面與前東家結束合約,並成為桃園雲豹隊啦啦隊員,但前經紀公司提告,控告她違反合約,還說找設計師花數萬元製作服裝,控告馨亞涉嫌侵占。
據了解,有學生女神稱號的馨亞,目前23歲,在16歲那年就讀莊敬高中時,被挖掘成為經紀公司簽約的培訓藝人,但履行合約6年期間,卻只收到1筆6千元的出場費用,讓馨亞感到相當無奈,認為經紀人沒有履約所以解除合約。
▲學生女神「馨亞」被控侵占,在24日到警局說明前出面反駁。(圖/記者邱中岳攝)
但是事後改名「謝儀諪」重新出發,與桃園雲豹隊簽下工作約,成為啦啦隊成員之一,但卻被前經紀公司提出侵占告訴,主要係因為當初有提供謝服裝以及鞋子,但解約後謝並沒有歸還據為己有。
▲學生女神「馨亞」認為前經紀公司沒履約安排工作,單方面解除合約,轉往桃園雲豹當啦啦隊成員。(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對此謝反駁,當初提供的衣服等物品,因為沒有提供相關的清單資料,且出席活動都沒有收到費用,所以認為是從酬勞中扣除,2021年9月份時,向前經紀公司索取費用清單,但卻一直得不到回音。
▲學生女神「馨亞」被前經紀公司控訴侵佔訂做的表演服。(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謝儀諪也在24日下午3時許,前往中山分局,針對被前經紀公司提告做出回應,而桃園雲豹也發出回應,認為與謝是簽合作約,並非經紀約,且簽約前請謝確認本身經紀合約,在沒有合約的情況下才執行「合作約」。
謝儀諪的經紀公司表示,目前合約仍存在,當初簽約後在2018年4月份有進行續約,在當初簽約也花了4百多萬發行寫真書、實體單曲,當時還找知名主持人黃子佼主持,當時黃還說「一家公司願意砸大錢培養藝人,現在時機點很難得」。
且當時合約並沒有限制任何人可以去工作,除了演藝工作必須由公司安排,所以並非一個新人在家坐著,經紀公司就應該付錢給藝人,期間也有像公司預支金錢數萬元,但也沒有歸還金錢。
經紀公司也指出,任何的新聞主播或者藝人,所穿完的服飾都必須要歸還,並不會有人私自侵占為自己所有,公司也有安排戲劇經紀人安排試鏡,所以並非馨亞所指稱的毫無安排,也強調「新人真的要懂得飲水思源」。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