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陳姓男子在某宮廟擔任宮主,於2019年2月至6月間,以幫14歲少女「清身體」為由,卻兩度在廟方小房間內撫摸其胸部與親吻嘴巴等強制猥褻行為。(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在桃園市擔任某宮廟宮主之陳姓男子,遭指控於2019年2月至6月間趁少女因身體不好求助,竟帶至宮廟小房間作法以「清身體」轉移氣場、改善身體健康為由,卻掀起少女上衣還趁機摸胸親嘴,事後更恐嚇少女「不要告訴媽媽,這是我們之間的小秘密」;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以2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姓男子在桃園市某區宮廟擔任宮主,2019年2月,14歲少女因身體不適,由媽媽帶至宮廟內請宮主幫忙,陳將少女帶至宮廟後方2樓小房間,以作法「清身體」能轉移氣場、改善身體健康為由,卻將少女上衣與內衣掀起,未經其同意觸摸其胸部與親吻嘴巴,還要求少女以嘴巴含住其舌頭,對少女強制猥褻約半小時得逞,事後對少女聲稱「不要告訴媽媽,這是我們之間的小秘密」等語,以免事跡敗露。
檢警還查出,2週後,少女被不知情之媽媽二度帶至宮廟,陳再度以「清身體」為由帶至屋內後側處,先抱住少女親吻嘴巴並撫摸胸部,再將少女衣服與內衣掀起後撫摸胸部,以此方式違反少女意願二度強制猥褻得逞。
事後還告訴少女「如果你年紀再大一點的話會想娶你、你有沒有夢到我?」、「我們前世可能有關係、不要告訴媽媽」等語;少女事後向學校老師訴苦,校方立即報警。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陳否認猥褻犯行,辯稱少女剛來宮廟時,先用香對其身上畫圓圈,沒有接觸身體,後因跟少女媽媽說沒有辦法處理,少女媽媽一直求我幫忙,我才問神尊可否幫忙,並有跟少女提及作法時會有身體接觸,一定要得到母女同意才可以,後來她們再來時,我曾問少女是否真的願意做,過程大約十幾分鐘,我以手掌貼住少女前胸與後背,我沒有摸其胸部、親吻嘴巴,也沒有要她不能跟媽媽說等語。
陳的律師則強調,少女到會考放榜後才向學校老師提及此事,由於少女父親比較嚴格,可能是少女因會考成績不佳想找理由,才連結到請媽媽帶她到宮廟一事。
法官認為,陳犯行明確,由於他矢口否認犯行且毫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且利用他人尋求改善身體健康狀況心理及對民俗信仰之信念,竟對少女強制猥褻之犯行更屬不該,審結依2個成年人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全案還可上訴。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