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反對票!「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通過 蔡英文:感謝朝野放下歧見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5日)朝野一致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待公告半年後再經公民投票複決程序,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對此,總統蔡英文表示,感謝朝野政黨、青年朋友的團結努力。

▲▼蔡英文透過臉書表示,立院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圖/翻攝自Facebook/蔡英文 Tsai Ing-wen)

▲蔡英文透過臉書表示,立院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圖/翻攝自Facebook/蔡英文 Tsai Ing-wen)

蔡英文說,今立法院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修憲案將進入公民複決階段,她要感謝朝野立委放下歧見、團結支持,讓台灣的憲政改革邁出關鍵的一步。

「修憲的工程需要朝野合作,也需要世代合作。」蔡英文說,這幾天,她看到許多青年朋友透過投書、集會等各種行動,積極站出來,呼籲朝野立委回應年輕世代的訴求。她要感謝各位青年朋友,因為大家用行動展現堅定的意志,才能團結台灣,促成今天的結果。「我相信,這也就是我們要實現18歲公民權的重要意義。」

蔡英文呼籲,公民複決是一個不容易的挑戰,但相信只要我們團結一起,就能帶來改變;讓我們不分黨派、不分世代,共同為年輕人投下同意票,留給下一代一個更好的台灣。

立法院院會25日上午以109人出席、109人贊成、0人反對、0人棄權,高票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除了主持議事的立法院長游錫堃,國民黨立委李貴敏、高金素梅、鄭麗文並未參與投票。

院會通過的「18歲公民權」修憲案,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之一,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憲法第130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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