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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 蘇清泉:符合社會青年朋友期待

▲有意投入2022年屏東縣長選戰的東港安泰醫院榮譽院長蘇清泉勤跑基層             。(圖/蘇清泉服務團隊提供)

▲有意投入2022年屏東縣長選戰的東港安泰醫院榮譽院長蘇清泉勤跑基層 。(圖/蘇清泉服務團隊提供)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18歲都離鄉背景到外地就讀大學,過獨立生活,早就應該有投票等自主權利了」,前立委、前醫師全聯會理事長,也是有意代表國民黨投入2022年年底屏東縣長選戰的東港安泰醫榮譽院長蘇清泉今(25)日獲悉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後表示,這項修法,符合社會、青年朋友的期待。

蘇清泉指出,鄰近的日本、韓國,都下修投票年齡至18歲,台灣沒有理由還限制在20歲才有投票權,不合時代朝流的觀念;何況18歲可以考機車駕照,卻限制未滿20歲,到銀行辦理開戶等相關作業,還要父或母親等成年人陪同,根本相互矛盾。

他說,他接觸過的18年青年中,發現不少人很對國內的政治議題相當關心,也很有看法,但只是一直被忽視了,立法院會今(25)日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符合社會、青年朋友的期待。

未來一旦修憲通過,除18歲可以結婚外,還可以獨立辦手機、租屋、簽契約、開戶、辦信用卡、貸款、申辦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或擔任公司發起人或董事,另外也可提起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符合時代朝流及青年朋友、社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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