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科大職員盜用學生照片約炮,被公審後反提告求償。(示意圖/翻攝pixabay)
記者陳凱力/綜合報導
高雄某科大一名職員盜用「校草」照上網約炮,結果被「校草」本人抓包,「校草」氣炸直接在網路上公布職員個資公審,結果反被提告妨害名譽,向「校草」與參與公審的學會會長、學生議會副議長分別求償10萬元。法官認,職員盜用他人照片上網約砲是事實,判職員請求無理、敗訴。
判決指出,高雄某科大學生於2017年1月17日在臉書發文,怒嗆該校職員盜用他照片約炮「就跟你說高雄很小,不是不找你,而是我放過你很多次,既然約到我朋友了,那就你自己倒霉」、「有著正當的工作卻幹不正當的事,盜用我的照片約炮還約那麼開心,什麼叫做我都還沒上到你,08行情沒有那麼低到要約炮」。學生並公開職員的姓名、照片、手機聯絡方式、車牌號碼、職業及工作地點等相關個資。
學會會長、學生議會副議長也先後在社群網站發表標題為「OO教職員八卦?!」和網友一起公審張男。職員不甘個資被公開、公審,向「校草」等人提出請求損害賠償。
職員在偵查時坦承盜用照片,但否認約炮,辯稱只是想交女朋友,才會與交友對象在聊天時提及約炮,強調「只是開玩笑」。檢方調查,職員曾向女網友表示「我都還沒上到你的說」、「汽車旅館也可以聊天」、「還可以躺著比較舒服」、「就坐床上聊天」、「我出(錢)吧」,因此認定職員「盜用照片約炮」屬實,將「校草」不起訴處分。職員不甘心,再提出妨害名譽損害求償,並要求「校草」寫道歉函。
「校草」氣炸,認為自己遭盜用照片約炮還被反咬,並表示職員約到他認識的女性友人,他擔心有無辜女生上當吃虧,才選擇上網公開。學生議會副議長也表示,自己收到很多相關性騷擾投訴,只是當他請求校方調查此事卻一直被冷處理,申訴調查受到多方阻擾,甚至論壇貼文還被下架,自己為了保全證據才會截圖PO文。
法官認,職員盜用他人照片在交友軟體上交友並談論性暗示對話,3名被告學生上網「公審」內容屬實,又因其職員身分,負責處理學生事務,因此其行為非僅涉及私德,可屬公評,判職員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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