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球棒隊!閃燈提醒被誤會挑釁 三煞攔下打人砸車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員林市莒光路與員鹿路口昨(25日)日有民眾停等紅燈時,用閃燈提醒對向車道開遠光燈的自小客車,未料該自小客賴姓駕駛自認被挑釁,於是一路尾隨跟車,車上3人還下車拿棍棒砸車並叫囂辱罵,員林警分局據報後,火速逮人,詢後依違反恐嚇、妨害秩序、毀損及公共危險等罪嫌,將賴嫌等三人移送彰化地檢偵辦。

▲員林市民被棍棒隊砸車。(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

▲員林市民被棍棒隊砸車。(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以下同)

員林分局於3月25日接獲該名被害民眾報案指稱,他當時駕車於員林市莒光路與員鹿路口停等紅燈時,因看見對向車道車輛開遠光燈所以以閃燈提醒,沒想到該自小客車以為遭到挑釁,竟掉頭沿路尾隨至民生路後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攔下被害人。

▲員林市民被棍棒隊砸車。(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

▲棍棒隊攔車。(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

被害人指出,自小客車上有3人下車叫囂辱罵,拍打車窗喝斥要他下車,然後拿棍棒朝後擋風玻璃、左後方車體鈑金、左側C柱及後遮陽板不斷的狠砸。員林分局接獲報案後,即成立專案小組偵辦。

員林警分局擴大調閱路口監視器及比對行車紀錄器影像,發現賴姓犯罪嫌疑人涉有重嫌,專案小組立即報請彰化地檢官指揮偵辦並核發拘票,於立即緝獲賴嫌、蔡嫌及陳姓嫌犯;3人表示因不滿被害人閃遠光燈及以手勢挑釁,故攔車欲與被害人理論,全案詢後依違反刑法恐嚇、妨害秩序、毀損及公共危險等罪嫌將賴嫌移送。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楊志傑表示,街頭暴力決不寬待,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是警方第一要務,民眾如遇有糾紛,應循正當法律途徑處理,切勿以非法手段解決,若有不法,警方必定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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