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警方錄製美聲廣播搭配垃圾車,巡迴宣導酒駕零容忍。(圖/玉里警分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加重酒駕懲罰將於3月31日實施,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為了能使宣導更接地氣,特別邀請請之前拍攝農機具交通安全宣導短片的卓溪分駐所女警廖珮紋錄製廣播詞,並與各鄉鎮公所清潔隊合作,希望藉由垃圾車穿梭大街小巷特性,在南區各鄉鎮34村里清運時,播放相關法令宣導民眾週知,使宣導效果能事半功倍。
交通組長陳暐傑說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加重酒駕懲罰並將於今年3月31日實施,特請聲音甜美的女警廖珮紋錄製宣導語音,並拜託南區3鄉鎮清潔隊合作,以垃圾車上的擴音器協助巡迴播放,加深民眾對修正條文的印象。
▲為杜絕酒後駕車,玉里分局除編排勤務嚴格取締。
這次酒駕重罰增修重點包含,酒駕累犯認定延長為10年,並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另外涉犯酒駕公共危險罪同車乘客罰鍰增加到6000至15000元;而應裝酒精鎖未裝,處罰鍰60000至120000元;未依規定使用酒精鎖,處罰鍰10000至30000元;若汽機車駕駛人有酒駕情形,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並且如為使用租賃車輛,業者已告知不得酒後駕車,駕駛人仍酒駕,所處罰鍰將加罰2分之1。
玉里分局分局長温基興表示,連續數日傍晚3鄉鎮街道上的垃圾車,不斷傳來甜美的叮嚀聲,來提醒民眾修法將於3月31日實施,顯見政府對於酒後駕車行為零容忍的決心;最後在此苦口婆心提醒,民眾酒後絕對不可自行駕駛自小客車、騎乘摩托車或慢車(電動車、腳踏車),請務必找代駕、親友接送或搭乘計程車返家,切勿害己又害人;為確保無人酒駕零傷亡,玉里分局會持續透過宣導及取締並行方式,建立行車安全交通環境,以保障民眾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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