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男子搭乘高鐵時將椅背往後傾斜,導致後座日籍乘客進出不便,只好扶著前椅背握把站起來,竟慘遭吳男提告。(示意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傻眼貓咪!日籍男乘客帶一家人搭乘高鐵,因前座乘客將椅背往後傾斜,導致上洗手間只好扶著前面椅背握把站起來,但沒想到前座乘客認為這樣的舉動,妨害他行使「座椅」權利,因此對日籍乘客提告強制罪。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後排乘客在變換姿勢時,不慎碰觸到前排座椅,是很常見,因此難認日籍乘客犯強制罪,予以不起訴。
浪費司法資源?吳姓前座乘客指控,他在去年9月7日晚間搭乘高鐵第8車廂靠走道座位,為了調整到舒服姿勢,他將椅背往後傾,但沒想到後座日籍乘客在行經苗栗至新竹區間,推擠他的座椅3次,第一次他以為是他太太、女兒經過導致擦撞,所以轉頭看了一下日籍乘客,但日籍乘客仍在推擠他的座椅,所以感到相當不舒服,因此認為日籍男乘客妨害他使用座椅權利。
日籍男乘客解釋,當時和家人坐在同一排,他坐在靠走道座位,太太跟小孩坐在中間與靠窗座位,當時太太和小孩要上洗手間準備走向走道時,因為他前方旅客椅背非常傾斜,他為了要讓太太、小孩走出去,所以他便起身用右手扶前座椅背握把,等太太小孩回來,他再次以相同方式讓太太跟小孩回座位。
挨告的他回憶當時,坐在前方男性旅客共3次回頭看他一眼,他當時有以日文說明「因為你的椅背過於傾斜,所以才扶了椅背的握把」但對方聽完直接站起來不知道去哪裡,過了一陣子對方竟帶了站務員跟警察走過來。
檢察官認,日籍男乘客是因吳姓告訴人椅背傾斜,而壓縮到他乘坐空間,而高鐵座位前後排並非相距甚遠,後排乘坐人員在變換姿勢時,不慎碰觸到前排座椅乃非罕見,本件無法排除日籍男乘客為了起身讓道或變換姿勢,而有扶前面椅背握把或碰觸前座椅背行為,因此難認日籍男乘客有妨害他行動自由為目的,依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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