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民眾在雲林縣議會門口拉起寫著「反對雞場擴建、保障居民生存權」、「任何擴建必按新法」的白布條及看板。(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議會28日召開第21次臨時會,審議「雲林縣新設置畜場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放寬舊場增建規定,水林鄉、林內鄉約40多位民眾身穿雨衣前往縣議會拉白布條陳情抗議,一同高喊「不要雞屎味、只要幸福味,還我雲林清新空氣,反對任何擴建案」。
水林鄉尖山腳社區理事長吳英貴表示,依據2018年修訂新設畜牧場必須距離住宅500公尺、學校1000公尺以上,因有舊要擴增建卡關陳情,議員提案盼放寬舊場擴增建,但這對居民生活環境甚巨,我們堅決反對不應該恢復舊法,要遵守新法才對。
吳英貴強調,雲林不能走倒退路,對環保問應該更嚴謹才,對2015年前設置的畜牧場,要另外制定管理輔導辦法,只能升級修建不能擴建或增養,不能超出其原畜牧登記證登記數量。雲林縣政府應建立總量管制措施,輔導社區內舊場遷移至新法距離之郊區,並活化現有雲林縣舊有的農牧區,採專區管理,消毒車、獸醫進駐嚴謹防疫措施。
雲林縣府農業處副處長蔡耿宇指出,縣府對議員及民眾的意見,對於舊場擴建及管制,縣府在2020年已將原場擴建管制為場地及飼養數量的一倍,廢水要求20%再利用計畫,才會准予擴建,對於民眾有疑慮部分縣府會持續與相關單位研擬是否增加管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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