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彭文正。(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媒體人彭文正3年前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總統蔡英文1984年就讀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的博士論文不存在,台北地院一審判彭敗訴,但被高院發回更審,仍由北院原受命法官張詠惠審理,彭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北院重新分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彭敗訴確定,張詠惠上周五(24日)裁定,因等候行政訴訟結果而停止訴訟的「論文門」更審,將恢復審判程序,本裁定得抗告。
張詠惠裁定恢復審理「論文門」更審當天,彭文正委任提起「論文門」訴訟的律師張靜,因涉在自己與黃姓女友經營的沙龍髮廊更衣室,裝設隱藏式監視器偷拍顧客長達5年,被台東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等罪嫌起訴,張靜同日在台北地院、台東地院分別提起自訴,控告偵辦他的檢警涉犯偽造文書、妨害名譽等罪嫌。
彭文正長期追打總統蔡英文的倫敦政經學院(LSE)博士論文與博士學位不實,蔡英文於2019年9月委任律師,指控彭文正與台灣大學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經濟系副教授林環牆3人涉嫌加重誹謗。
彭文正於同年向北院提起「論文門」訴訟,要求確認總統蔡英文1984年就讀LSE的博士論文不存在,張詠惠受命審理,2020年1月15日在總統大選結束、蔡英文擊敗國民黨對手韓國瑜篤定連任總統第4天,以彭文正提告在法律上顯無理由、且無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為由,判彭敗訴。
不過彭文正上訴後,高院認為一審沒開庭辯論,直接駁回彭文正的提告,顯然忽略蔡英文的LSE博士論文是否存在,是彭文正被蔡英文提告一案重要判斷事項,因此發回北院更審,仍由張詠惠審理。
彭文正要求北院重新分案給其他法官審理、以免偏頗,但不被採納,彭文正因此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北院應改分案給其他法官審理「論文門」更審,北高行以民事審判的法院組織是否合法,並非行政法院所能過問,因此駁回彭的提告。
彭文正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仍指出,民事、刑事與行政訴訟各領域如何分案,應由各專業審判法院制訂一般、抽象規則,確保法官獨立與裁判公正,行政法院不能干涉民事法院,更不能接手審理,據此於今年(2022年)2月24日,裁定駁回彭文正所提行政訴訟確定。
張詠惠去年(2021年)10月18日裁定「論文門」更審停止訴訟程序、等候行政訴訟結果,日前確認最高行政法院已駁回彭文正的行政訴訟確定,認定「論文門」更審停止訴訟程序的事由已消滅,有續行訴訟的必要,因此裁定恢復審理。
彭文正目前仍滯留美國,因被蔡英文提告妨害名譽沒出庭,被北院發布通緝。他另案提告向張詠惠求償200萬元,一審判彭全部敗訴,已上訴高院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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