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胡姓博士生(現已休學)對同樣擔任研究助理的女同事小美(化名)有好感,竟從2019年4月起多次利用獨處時猥褻,例如強行環抱、揉捏臀部,甚至傳送「屁屁很好摸、今天的內衣是黑色的嗎、什麼時候可以ㄆㄆㄆ」等曖昧訊息,結果被一狀告上法院,最終還得賠償35萬元。
▲小美控訴遭胡男襲臀、撫摸大腿內側。(示意圖/CFP,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小美在判決書中主張,和胡男曾是同研究所的專任助理,平時會在同一間辦公室內工作,因為喜歡貓,兩人有時會在校內餵食、逗弄流浪貓,沒想到自2019年4月起,對方多次趁著獨處時做出猥褻行為,例如強行從後方環抱至雙腳離地、揉捏臀部至少7次,或是摸腰側、大腿內側等私密部位,還曾傳送「屁屁很好摸」等訊息騷擾,讓她感到被冒犯,因此決定提告求償99萬4000元。
對於上述指控,胡男辯稱,兩人因為公務多有聯繫,每天都會分享實驗室生活點滴、互相關心,「她曾向我表示自己是同性戀,我也曾有交往超過10年的女友,後來因為父母反對才分手。我對她是以男性來看帶,平時也是用與男性同儕互動的方式與她互動,我確實曾以手輕觸她的左臀邊緣,但這是同性之間的打招呼方式,並非出於性騷擾之意。」
然而,新北地院一審法官調閱雙方的訊息內容,發現胡男曾傳送「妳什麼時候跟我約ㄆ(砲)」、「床單打架嗎」、「今天的內衣是黑色的嗎」、「一起啪」、「我要用妳的大腿照去尻」、「什麼時候可以ㄆㄆㄆ(啪啪啪)」、「下次少捏妳PP」等訊息,他以文字直追問小美的內衣顏色,還頻頻表達想發生性行為、觸摸臀部等有性暗示的內容,這顯然不是對一般同事或朋友會有的行為,但未達強制猥褻程度,最後裁定應賠償20萬元。
小美不滿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胡男不僅傳訊息騷擾小美,還多次不顧小美抗拒,強行環抱、揉捏臀部,種種行為涉犯強制猥褻罪,最終裁定他得再賠償15萬元,總計得賠償35萬元,全案確定。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