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天母莊姓名媛向3友人表示有股市代操資格,導致3人共匯款710萬到她戶頭,血本無歸。(示意圖/Unsplash)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家住士林天母號稱「小隋棠」莊姓名媛,向3名友人謊稱有合格代操資格且獲利能力良好,導致3人共匯款710萬到她戶頭,卻毫無音訊;不僅如此,莊女還以「女閨蜜遭性侵可幫擺平」向陳姓男子詐騙150萬,更搬出高人氣立委蔣萬安,試圖向陳男施壓。士林地院審結,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4月、6月,合併執行10月,可易科罰金。
身材姣好41歲莊女,明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俗稱代操),且並無股市投資專業能力,卻基於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詐欺犯意,在2020年7月間,陸續向吳姓等3名友人佯稱有合格的代操資格、投資股市專長、獲利能力,導致3人深信不疑,陸續共匯款新台幣710萬到她戶頭,供她代操,豈料,莊女無法如期將錢給予3人,3人察覺有異並報警處理。
▼莊女遭起訴後,曾被她騙的友人在臉書PO文抒發心情。(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不僅如此,莊女在2020年12月8日帶著許姓女閨蜜及陳姓男子共遊,並投宿在台中某旅館。豈料,許女隔日向莊女抱怨覺得自己遭陳男性侵,莊女竟多次透過通訊軟體LINE向陳男佯稱「許女深感受辱而有自殺念頭」並向陳男拍胸表示,「我對她很有影響力,保證讓你不被告」,甚至謊稱立委蔣萬安也出面喬這件事,而蔣萬安還當場訓斥許女,「妳做了犯罪的事!」。
陳男信以為真,則在同年月11日將150萬匯到莊女戶頭。事後陳男向許女試探,意外得知投宿後她與莊女就未見過面,但莊女卻向陳謊稱,已經將錢及柏金包交給許女了,這下陳男才得知自己也遭騙,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莊女辯護人請求給予緩刑機會,法官考量莊女否認「設局仙人跳」且未償還150萬給陳男,難認她真摯反省;復斟酌本案犯罪型態分別為以不實資訊誘使被害人交付金錢進行全權委託及以得代為和解性侵案件詐欺被害人,均值非難,因此不宜給予緩刑宣告。
合議庭審酌莊女不思以正當方式獲取財物,對陳男施用詐術,且受3人委託投資金額達710萬元,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罪」處有期徒刑4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00萬元、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易科罰金30萬。
至於,許女指控同遊時,遭陳姓男子侵犯並提出妨害姓自主告訴,目前由檢察官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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