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旅宿考核拿下特優。(圖/台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交通部觀光局於110年12月至111年1月間辦理110年度各地方政府旅宿業管理績效評比考核業務,臺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臺東縣和連江縣等7縣市榮獲特優等級,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和雲林縣僅拿丙等。
觀光局針對「消費者住宿安全及保障、非法旅宿管理面、合法旅宿管理面」等三大面向,邀請各界專家學者組成旅宿業管理輔導績效考核小組,了解各地方政府之管理情形與困難突破,透過專家學者之專業意見,提供各地方政府旅宿業管理層面之精進建議。
觀光局長張錫聰表示,為督導地方政府落實旅宿業管理作為,每年持續辦理考核業務,並視當年度旅宿市場與環境,因時制宜滾動式精進修正評比制度,並透過考核小組檢視各地方政府旅宿業管理情形,督促各縣市政府落實旅宿業輔導,並加強各項旅宿管理措施,以保障消費者住宿安全與權益。
▲出外旅遊需留意,避免入住非法旅宿。(圖/記者李毓康攝)
另外,在其他旅宿業管理及輔導作為方面,除交通部觀光局協同各地方政府共同推動之各項防疫及紓困措施,各地方政府為有效管理或輔導轄內旅宿業者,多有其獨特之管理模式。
舉例而言,如臺北市政府成立諮詢平台輔導非法旅宿合法化;桃園市政府透過修法及變更都市計畫來輔導原住民部落民宿合法化;新竹市及臺南市著重於非法旅宿查處;臺中市政府利用假日加強聯合稽查及推廣「低碳旅館認證」;臺東縣政府辦理「非法旅宿輔導座談會」;連江縣則重點輔導非法旅宿合法化作業等。
張錫聰表示,110年度評比績優縣市(甲等以上)計有15縣市,較去(109)年增加了5縣市,可見各地方政府在這一年來的努力,未來觀光局將持續要求考核績效未達甲等之縣市限期提出改善措施,持續輔導及督促其改善。
110年度各地方政府旅宿業管理績效考核等次如下:
1.特優:臺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臺東縣和連江縣。
2.優等:基隆市、屏東縣和金門縣。
3.甲等:新北市、嘉義市、嘉義縣、高雄市和宜蘭縣。
4.乙等:彰化縣、花蓮縣和澎湖縣。
5.丙等: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和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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