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表示,一旦查獲酒客或小姐未打第3劑,最高可罰業者15000元。(圖/警方提供)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新冠肺炎本土確診者連續兩天劇增,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7日宣布,八大行業從業人員必須接種第2劑疫苗且滿14天才能提供服務,酒客則要打滿3劑才能進入,台中市政府加嚴取締,連八大從業人員也要打滿3劑,一旦查獲酒客或小姐未滿3劑者,開罰業者3千元至1萬5千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7日宣布酒客要打完第3劑疫苗才能進入酒店喝酒唱歌,當晚台中警方即前往酒店取締,六分局和二分局共查獲15名酒客未打第3劑,不少客人都大表不滿,「太誇張了,根本沒看到新聞。」
市府經發局表示,台中市加嚴取締,不但酒客要打3劑,連八大行業從業人員也要打3劑,否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業者,不罰酒客和從業人員,罰單金額3千至1萬5千元。
經發局呼籲業者不但要要求工作人員打3劑,也要針對酒客篩選,不要為了做生意放行而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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