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吳淑珍。(資料照/記者陶本和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針對扁案中有人指因太太吳淑珍管理家中財務,卻不會理財、貪錢,連累到丈夫,前總統陳水扁反駁,可以說吳淑珍不會理財,但不能說她貪汙犯罪。陳水扁強調,如果吳淑珍貪錢,就不會下嫁給一個三級貧戶。
陳水扁近日上政論節目《華視三國演義》,被問及是否家人有經濟問題,自己幫家人承擔責任?陳水扁表示,有人稱吳淑珍貪錢,所以連累到他,但他要說,別人可以說吳不會理財,但絕對不是貪汙犯罪,「因為我太太如果那麼喜歡錢的話,她不會一個麻豆名醫的掌上明珠,來下嫁一個三級貧戶的窮小子阿扁」,陳水扁重申,門不當,戶不對,如果吳淑珍愛錢,就不會嫁給他。
對於吳淑珍「不愛錢」,陳水扁舉例,自己當律師辦理海商案件時,有時候會被倒帳,但是否跟對方要錢?吳淑珍曾對他說,給律師的錢都會跳票,代表對方真的有經濟上困難,所以自己就認了,當作義務幫人家打官司。「我太太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此外,吳淑珍看到較窮困的鄉親去找她爸爸看病,會到藥局偷偷包藥給病患。
提及在總統任內主動把月薪80幾萬的薪水減半,陳水扁透露,這是因為2000年下半年網路科技泡沫化,整體國際經濟景氣往下走,波及台灣經濟,吳淑珍見狀後,認為總統月薪80幾萬太多,所以對他提應減薪一半,領40幾萬就可以生活得很好,就因為太太這一句話,他才主動宣布這個決定。
陳水扁強調,因為吳淑珍事實上本來就沒罪,沒有所謂他背黑鍋的問題;如果是他自己的事情,絕對一肩挑,不會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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