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看護討不到護照金錢返國 刀割80歲嬤脖子險奪命輕判1年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宜蘭冬山鄉印尼籍女看護普琪,因向雇主要錢、護照想回國不成,去年8月間竟持刀,對著平時她所照料的80歲阿嬤脖子來回猛割,傷口達長9公分,阿嬤受驚差點喪命。檢方以「殺人未遂罪」起訴,一審認定僅犯傷害罪,輕判1年。案經上訴,高院二審29日仍維持一審認定,還是依傷害罪輕判1年。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8月間,普琪(PUJI LESTARI)在案發前3個月到宜蘭,開始照顧阿嬤。不過她認為雇主不給特休讓她不能出門,另外又得知印尼的丈夫打算再婚,讓普琪很想回國阻止。普琪先向阿嬤索討機票錢與護照,但沒討著。

心生不滿的普琪,於凌晨3時拿水果刀將行動不便的阿嬤壓制在床上,接著拿刀抵住阿嬤脖子,手部還不斷左右來回,阿嬤嚇得不斷大聲哭喊「你要殺我嗎?」、「你不要殺我」,整個行兇過程遭監視起拍下,畫面相當驚悚。之後她還將阿嬤放在輪椅上,要阿嬤拿鑰匙開門,讓她將裡面的錢財取走離開,但阿嬤找不到鑰匙,普琪要求阿嬤找兒子來開門,阿嬤兒子到場後報警。而警方到場時,普琪仍不罷手,手還持刀與警方對峙,最後終於被警方制伏,阿嬤也被緊急送醫,保住一命。檢方依照「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

▲印尼看護普琪右手還持水果刀(箭頭所指)在房內扺住阿嬤脖子並壓制在床上。(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普琪右手持水果刀(箭頭所指)在房內扺住阿嬤脖子。(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不過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普琪當時所持為刀鋒尖利之水果刀,倘若確有殺人犯意,普琪當可輕而易舉以刀尖刺向阿嬤頸部,而刺穿頸動脈、氣管等方式致阿嬤死亡;但最後僅留下9公分的刀傷,可見普琪並無致人於死的意圖,因此依照傷害罪,輕判有期徒刑1年;並於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全案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維持與一審相同的認定,還是認為普琪並無殺人故意,僅犯傷害罪。全案於29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並維持1年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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