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以琳生前與父親曾慶暉的合照。(圖/曾慶暉提供)
記者陳宛貞/綜合外電報導
台灣女學生曾以琳赴南韓攻讀博士學位,在首爾街頭遭酒駕撞死。肇事者二審判處8年,但被最高法院發回重審,29日終審判決結果出爐,維持一、二審的8年徒刑。
曾以琳2020年11月6日晚間在首爾江南區步行過馬路時,遭酒醉闖紅燈的金姓男子高速撞上,導致她失血過多,來不及送醫便當場死亡。52歲金男此前已有二次酒駕前科,一審法院認為他是酒駕累犯,適用俗稱《尹昌浩法》的《道路交通法》加重處罰條例,判處8年徒刑,較檢方求處的6年更重,二審法院也維持一審判決。
然而,《尹昌浩法》條例去年11月被南韓憲法法院判定違憲,南韓最高法院去年12月宣布,曾以琳案一二審判決都將特殊犯罪加重刑責及道路交通法合併量刑,但金男判決適用的條文違憲,判決也失去效力,要求重審,成為《尹昌浩法》被判違憲後首起發回重審的案例。
外界原預料重審量刑會輕於一二審,心痛的曾以琳友人2月也因此上青瓦台網站發起連署,要求讓金男付出代價。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9日做出終審判決,判金男8年徒刑,與一二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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