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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種莫德納疫苗送好禮 台南市民務必落實防疫相關規定

▲台南市衛生局指出,28日晚上會同經濟發展局及警察局查核娛樂場所疫情防治作為落實之情形,經查發現14件為顧客未落實實聯制,每件可裁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衛生局會同經濟發展局及警察局查核娛樂場所疫情防治作為,經查發現14件為顧客未落實實聯制,每件可裁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3月29日起至4月1日,於台南市104個接種地點完成莫德納疫苗1、2劑、追加劑接種即贈送「2022台灣國際蘭展門票」1張;4月2日起至5日,於蘭展展區內開設之莫德納疫苗接種點完成接種,即贈小盆栽1只,讓市民看展也能打疫苗。

▲台南市衛生局指出,28日晚上會同經濟發展局及警察局查核娛樂場所疫情防治作為落實之情形,經查發現14件為顧客未落實實聯制,每件可裁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衛生局提醒有意前往接種的市民,攜帶健保卡及黃卡,提供蘭展門票的接種地點請點選網址查詢:https://reurl.cc/g0dWNz 。



台南市衛生局指出,因本土COVID-19疫情有升溫趨勢,衛生局28日晚上會同經濟發展局及警察局查核娛樂場所疫情防治作為落實之情形,經查發現14件為顧客未落實實聯制;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每件可裁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台南市衛生局指出,28日晚上會同經濟發展局及警察局查核娛樂場所疫情防治作為落實之情形,經查發現14件為顧客未落實實聯制,每件可裁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衛生局提醒,進入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的顧客,應提供接種3劑COVID-19疫苗證明,並落實實聯制;若出現呼吸道症狀或發燒者,均不得進入。前述場所所有工作人員、從業人員(含流動工作人士)皆應接種2劑COVID-19 疫苗且滿14天,若已接種2劑且滿12週者,應接種第3劑,否則不得提供服務。

另全國上述工作人員、從業人員(含流動工作人士)即日起至4月30日須每週進行一次快篩,陰性者始得提供服務;並應盤點相關從業人員(含服務人員、櫃檯人員、清潔人員、行政人員及流動工作人士),造冊後訂定健康監測計畫及有異常狀況時之追蹤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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