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老闆用「震樓神器」深夜敲打樓板報復檢舉樓上鄰居 。(示意圖/記者陳以昇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在北市租用一樓店面經營餐酒館的男子王文傑,不爽老是被2樓住戶檢舉噪音、空污,前年(2020年)在店內偷裝「震樓神器」,深夜打烊後不定時狂敲猛搥店內天花板,折磨2樓一家3口長達2個月,王男到案交出「凶器」認錯,一審被依強制罪輕判拘役55天並緩刑2年,檢方上訴後,二審指王男遲沒和解,可見無悔意,改判王男不准緩刑,全案定讞。
二審判決理由指出,緩刑目的為獎勵自新,一審准許王男緩刑理由包括王男無前科,到案都認罪,但王男以震樓神器在深夜、凌晨,不定時敲擊住宅樓板擾人安寧,情節不輕,且王男到案以來,始終沒跟被害人和解或取得諒解,犯後未見真誠悔悟並積極彌補過錯的舉動,顯無暫不執行刑罰為宜的情形,因此不准他緩刑。王男仍可尋求執行檢察官准許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具有碩士學位的王男,2019年3月起簽約5年承租大安區一處一樓店面,經營「1492 BISTRO & CAFFE」餐酒館,但屢被2樓住戶檢舉餐廳製造噪音、空污以及使用違建等問題,不時有環保局、建管處等公務機關上門稽查。
王男認為2樓住戶不僅故意找碴,還在稽查人員到場時打小報告,前年(2020年)8月間,王男在店內偷裝一組配備馬達的「震樓神器」,並於深夜餐館打烊後,不定時啟動「震樓神器」狂敲猛搥店內天花板,從同月22日凌晨起,一再製造聲響與震動報復2樓住戶。
被害人一家3口被折磨長達兩個月、夜夜難以成眠,他們自行蒐證,發現王男惡行後提告,檢警同年10月28日凌晨到王男的餐酒館搜索,王男正好在店內,主動交出「凶器」認錯,被檢方依強制罪嫌起訴。
王男事發後離職,出庭雖認罪,卻始終沒賠償2樓住戶和解。一審法官指王男不以正當途徑解決與鄰居紛爭,反而用「震樓神器」侵犯2樓住戶睡眠品質、居住安寧等權利,時間長達2個月,影響被害人生活作息與健康,判他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
一審法官另考量王男沒前科,經此教訓當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准他緩刑2年自新,須支付公庫4萬5000元,並沒收扣案「震樓神器」。檢方上訴主張不該給王男緩刑,二審法官採納檢方看法,仍判王男拘役55天但不准緩刑,以示警懲。
2樓住戶另對王男提起附帶民事求償,仍在審理。同棟3、4樓住戶主張也遭王男的「震樓神器」所害,聲請追加為本案被害人,要對王男提告與索賠,二審認為欠缺證據,維持一審見解,駁回3、4樓住戶的聲請確定。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