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方將展開為期1個月執法專案,針對大型(砂石貨)車行經道路加強攔檢稽查。(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大型車有「視覺死角」及「內輪差」問題,且因車體大、重量重,發生碰撞後常造成嚴重車禍傷亡案件,為有效降低大型車違規及肇事,台南市警方自29日起,展開為期1個月執法專案,針對大型(砂石貨)車行經道路加強攔檢稽查。
警方將針對大型車超載、未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未依規定使用行車紀錄器、超速、酒駕、未依規定轉彎、違規停車、闖紅燈及未申請路權於道路行駛等多項違規加強取締,呼籲各大型車駕駛當心,避免觸法。
另外警方呼籲,大型車如大貨車、砂石車、聯結車、曳引車、大客車等車種,夜間於道路停車時,除禁止違規停車外,另應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1項第12款:「停於路邊之車輛,遇視線不清時,或在夜間無燈光設備或照明不清之道路,均應顯示停車燈光或反光標識」,以警示燈、反光三角錐或其他燈光設備明顯警示來車,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台南市警交通警察大隊代理大隊長陳宇桓指出,道路所能乘載重量有其上限,大型車超載行駛,破壞路面導致危害,為了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執法沒模糊空間,切勿心存僥倖。
台南市警局長方仰寧表示,為加強大型車行車秩序、降低交通事故及確保用路人安全,南警將持續取締大型車,不定時、不定點以「活動地磅」執行大型車超載取締,並請大型車輛駕駛人注意標誌、標線及速限行駛,以免違規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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