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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口不明屍稱不知情!台中男刺友奪命 辯「屋內是貓血」判8年6月

▲▼             。(圖/資料照)

▲邱男去年9月25日被發現陳屍於大甲區李男住家前。(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邱姓男子去年9月25日被發現陳屍於大甲區李姓男子住家前,檢警查出2人是酒友關係,李男不明原因持剪刀、竹籤等銳器對邱男施暴,造成邱有10多處開放性傷口,且未及時將他送醫,導致失血過多死亡,還將屍體遺棄在家門前。雖李男否認涉案,但根據現場證物及鄰居證詞,法官認李男犯行明確,一審依傷害、遺棄致死罪,將李男判刑8年6月。

判決指出,李男(67歲)是死者邱男(60歲)的朋友,邱與胞姊先前住在大甲區鎮瀾街,去年7月邱離開家中,家屬通報失聯,同年9月間邱前往李男住處喝酒,李因不明原因持屋內的3把剪刀、竹籤刺向邱的前頸胸部及後頭頸背部,致使邱有7處開放性傷口,後頭頸背部亦有9處開放性傷口和6處裂傷。

李並以不詳方式毆打邱四肢,造成四肢有大片瘀傷,皮下軟組織肌肉因而出血。由於邱男本身就行動不便,更因身受重傷導致無自救能力,最終引起失血過多及橫紋肌溶解症而死亡,而李則見死不救。

邱男死亡後,李持續將其屍體放置在屋內,直至同年9月24日晚間,才將屍體移去住處大門旁,至翌日上午9時20分許被民眾發現,報警處理。

李男於警詢時否認跟死者認識,後來改口證實是他朋友,但不知道死者為何會陳屍在家門口,否認涉案。

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辯稱最後一次看到邱男是在1年多前,對於邱男為何陳屍在其家中、邱身上傷口從何而來均稱不知,還說自己身上的血及家中的血都是貓血。

法官根據沾有血跡剪刀、竹籤、染血的李男牛仔褲以及客廳地板驗出的血跡反應等證據,並依照法醫的鑑定報告,加上附近鄰居也證稱,案發前死者曾在李的住處出沒,認定李涉嫌傷害、遺棄致死罪,事證明確,依法判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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