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帶女同學出遊! 車上過夜還討論裸體作畫...法官判免賠

車輛及停車場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邱姓導遊約國中同學盧女到花蓮出遊,還在車上過夜,被林姓妻子發現後怒告求償,法院判敗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蔡怡萍/花蓮報導

一名林姓人妻在老公手機裡發現與盧姓女畫家的曖昧訊息,不僅討論夫妻間性關係、情趣用品,盧女還邀約老公當他的裸體模特兒,擔任導遊工作的老公,也約女子到花蓮出遊3天2夜,甚至2人一同在車上過夜,林女氣炸對盧女提告求償12萬。但花蓮地院審理後,認為看不出2人有逾矩關係或肉體接觸,判決盧女免賠。

林姓人妻提告指出,她在2021年3月間,偶然發現丈夫與盧姓女畫家聊天內容曖昧,且對話從2020年5月就開始頻繁連絡,內容包含夫妻間性事、情趣用品,還不斷以自己的性隱私為話題,丈夫甚至邀約盧女於2021年2月23日一同到花蓮遊玩3天2夜,第一晚睡在丈夫名下房屋,第二晚甚至就在丈夫的休旅車上過夜。

盧女解釋,她與邱男為國中同學,因同學會而重新開始聯絡,聊天內容都是要邱男好好與老婆相處、鼓勵他追回老婆,邱男確實有傳給她不雅內容,但她都沒有回應,相處時邱男肢體也沒有逾矩。

而出遊部分,因為邱男是導遊,事先已委託邱男規劃行程,本來也有另一名好友要同行,但友人後來身體不適,才變成邱男單獨載她出遊。期間邱不斷推薦要車宿才方便欣賞美景,她多次提出疑慮認為單獨睡車上不妥,但邱說他曾單獨帶挪威女教授、西班牙女遊客出遊,她才認為邱是專業導遊而答應,車宿照片也分享在國中同學LINE群組,對話中無異狀,且休旅車為9人座,邱睡在駕駛座、她在車尾,車輛也停放在公共區域路邊,並無其他可疑情事。

林姓人妻更指出,盧女曾約丈夫到台北共賞音樂會、夜宿工作室一晚,但盧女喊冤強調,音樂會是希望傳教會福音才邀約邱男,邱提出借宿工作室但她認為不妥而婉拒。

花蓮地院根據2人對話紀錄,針對林女所訴幾點提出解釋:2人出遊並夜宿車上後,若一般男女有感情或肉體聯繫,事後應多少能看出對話內容與氛圍改變,但2人對話並無跡象;音樂會後邱男也有表示「不過去了」,後面也沒再繼續細問,難認邱有前往工作室借宿的事實;至於林女主張就算2人沒有肉體接觸,也構成精神上戀愛,法院認為盧女對邱男並無展露任何好感,也多單純討論繪畫、旅遊、文學等共同興趣,難謂2人有戀愛而侵害配偶權之情形。

對於林女發現盧以畫畫之名,邀老公擔任人體模特兒,法院檢視2人對話內容:「(盧女)讓你當一天人體模特兒,你真的敢裸體?很有自信喔」「(邱男)蓋塊絲巾總可以吧!你睡我房有鎖,你放心」,後來邱男表明「再說了,再想想」,就無相關下文,又藝術範疇要視參與者心態而論,不能斷定有何踰矩行為。

法院勘查證據後,認為盧女確實規勸邱男與妻子改善關係、好好相處,花蓮遊玩後也表示要付行程費用給邱,但邱只說幫他父母作畫抵用就好;對於邱聊到性事、情趣等話題也沒給予回應,尚謹守界線,未逾越一般人交往分際,於是林女主張侵害配偶權賠償12萬並道歉不合理,予以駁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