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士林地院法官陳梅欽涉嫌有1537萬餘元財產來源不明遭起訴。(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前法官陳梅欽,被控涉嫌浮報詐領加班費,遭檢舉買春、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帳戶內更有1500多萬元不明來源財產,被依貪汙、詐欺罪起訴,陳轉任律師,律師懲戒委員會認他違失情節重大,將他停職至今。法院審理時,陳梅欽均做無罪答辯,全案審理1年多,士林地院一審今(30日)宣判,判其無罪。
59歲陳梅欽,是司法官訓練所33期結業的司法官,原為陸軍官校二年制專科班,服役8年半退伍後,考上輔仁大學法律系,大學畢業即通過司法官考試。因為長期在軍中訓練的關係,身材高瘦的他,當年被認為是士院的「黃金單身漢」,但16年前爆發性侵女網友事件,網友稱他「網路男蟲」法官,最後被記大過、留職停薪5月,並於2006年復職。
▼士林法院民庭前法官陳梅欽,因涉財產有1500多萬元不明來源財產遭起訴。(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陳梅欽在2012、2016年間任士林法官時,遭多次檢舉接受賄賂、性招待,又於2016、2018年間,涉嫌浮報加班費共6136元,帳戶更在2013至2018期間,由妻、姊陸續存入178筆少則1、2萬,多則70幾萬元,共1537萬200元。
對金流,陳梅欽解釋,都是他從銀行提款、貸款提領後,再存入帳戶,財產並沒有特別增加,並稱貸款是為了投資,只是最後作罷;檢方認為,陳帳戶大量存款,卻沒有相應的提領,這樣「有進沒出」的狀況相當可疑,且貸款後如果打消投資計畫,又為何不還款、寧願繼續這樣繳利息,種種跡象與常情不符,認定是陳梅欽是為脫罪亂講話。
每回開庭都從澎湖飛來的陳梅欽,不僅向法官叫屈「我有罪該死,就把我殺了」,望能別再以冗長程序折磨他,也強調強調不明財產都是他薪水、股票投資及收租而來,均做無罪答辯。判決理由尚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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