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色攝影師拍滴蠟綑綁SM照…揉胸指侵還辯互有好感

綁,囚禁。(圖/達志/示意圖)

▲易男以繩縛為主題拍攝,藉機性侵女模。此為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以SM情色風格為主的女體男攝影師易繼道,被控在拍攝過程中,先違反女模的意願,對女模滴蠟油,之後更揉胸、指侵得逞。易男遭逮後辯稱雙方間互有好感所以才進一步。一審不採,判刑4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30日二審仍將他判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易男自2017年12月起,使用Instagram帳號「oldboy.pic」、暱稱「歐波伊」,相約模特兒前來拍攝情色主題照片,拍攝過程中並以拍攝主題「繩縛」照片為由,經模特兒同意,以自己所有的麻繩3條綑綁模特兒。

其中12月底他拍攝綑綁照片時,約了女模特兒小言(化名)前來,並在未經小言同意下,先將小言的手反綁固定後,這時突然詢問小言要不要嘗試滴蠟?小言愣了一下,隨即說自己怕痛,不願意嘗試,但易男不顧小言反對,馬上拿出蠟燭滴在小言乳頭上,接著以手搓揉小言胸部,問她「喜歡嗎?」小言不滿,正色說「我真的不喜歡。」易男竟噁回「怎麼會不喜歡?那平常會不會用跳蛋?」

隔年1月底,易男又約了另名模特兒小蘭(化名)前來,趁調整繩縛時,未經小蘭同意就強行拉扯泳衣,使小蘭胸部露出,藉此搓揉曉嵐之胸部。拍攝工作結束後,再以修片給小蘭觀覽為由,留下小蘭,並不顧小蘭表示「不要這樣子」,強行親吻,並指侵得逞。案經某位曾姓女攝影師揭發,並提供被害人聯絡電話給檢方,其中有3人具名提告,檢方對易男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易男否認犯罪,辯稱滴蠟前都獲得對方同意,另外他與小蘭互有好感,所以才會雙方進一步親吻、發生關係,並非性侵。但一審法院調查其他證人供詞,認定易男確實對小言、小蘭猥褻、性侵得逞,將他判刑4年;至於另外提告的女子,指稱遭易男滴蠟、揉胸、指侵,還在拍攝過程塞入跳蛋,這部分因供詞反覆,一審法院不採信,並未論罪。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還是認定易男犯下2罪,最後仍宣告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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