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趁好友熟睡時口交得逞,又散布全裸照恐嚇對方。(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達志)
記者黃資真/台北報導
林姓男子與一名男性密友同住,竟趁對方熟睡時口交得逞,還偷拍對方全裸照片,隔天甚至將好友裸照公布在LINE首頁,台北地方法院考量林男以100萬元與被害人和解,依乘機性交罪處1年8月、散布竊錄隱私罪處3月可易科罰金,各緩刑4年。
判決指出,林男於2017年12月31日晚間10時51分,在臺北市某住處,趁好友熟睡而不知抗拒之際,對其以口交方式性交得逞,又以手機拍下對方生殖器、正面全裸照。
之後林男將照片傳給被害人,寫下「如果你還不跟我聯絡,王把你的照片全部傳給大姐跟你兒子看」、「我現在還沒有傳出去,先傳給你看,我希望你能跟我聯絡,不要把事情鬧大」等恐嚇文字。
眼見被害人不回應,林男心生不滿,隔日上午11時許將好友的正面全裸照PO在LINE首頁,使不特定人自由觀覽,被害人見狀截圖存證後向林男提告,被依乘機性交、妨害秘密罪起訴。
法官考量,林男當下未以暴力之方式傷害被害者,堪認其主觀惡性尚非十分重大,且審理時坦承犯行,並與被害者以100萬元達成調解,可見林已努力彌補過錯,因此予以酌量減輕其刑度,依乘機性交罪處1年8月、妨害秘密罪處3月,各緩刑4年,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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