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長「事務補助費」25年沒調過 周春米提案升至5萬元

▲立法委員周春米。(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立法委員周春米。(資料照/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審查《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條文主張將現行村里長每月4.5萬「事務補助費」調高至5萬元。身為提案立委,周春米表示,村里長僅有事務補助費支應公務支出,然而隨時代演進,其工作內容變得包山包海;在疫情期間,也有賴村里長協助加強社區鄰里防疫措施,才能安全守住台灣。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由包括民進黨立委湯蕙禎、陳瑩、伍麗華、何志偉、羅致政、周春米、許智傑,以及國民黨立委鄭天財、陳超明、林為洲、楊瓊瓔、馬文君、傅崐萁等人提出,主張將現行村里長每月4.5萬元「事務補助費」調高至5萬元,以及提案新增春節慰問金、為民服務費、考察費用等補助。

由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審理上述草案,周春米遂在臉書表示,「你還記得22年前一個便當多少錢嗎?」25年前的基本工資為每月1萬5840元,與2022年公告的基本工資每月2萬5250元相比,調整幅度超過50%,然而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卻從未變動。

周春米說,村里長僅有事務補助費支應公務支出,然而隨著時代演進,村里長工作內容包山包海,弱勢關懷、老人照護、共餐服務、社區治安等,都交付予與在地連結最深的村里長。此外,村里長亦為是社會安全網非常重要的一環,在疫情期間,也有賴村里長協助加強社區鄰里防疫措施,才能安全守住台灣。

但內政部書面意見則指,若將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增加至5萬元,每年增加地方財政支出4億6566萬元,內政部2017年1月5日曾邀集地方政府研商是否調整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因地方政府反應財政不佳而決議維持現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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