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資料照)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機師林修帆2013年駕駛沒通過安全審驗領牌、價值1500萬元的藍寶堅尼LP-640(大牛)跑車上路,在台中被攔查發現他掛用其他車輛大牌企圖魚目混珠,以致跑車被沒收後銷燬成僅剩8325元的廢鐵,林男不甘損失,主張藝人周杰倫也有類似情形卻被通融,因此告交通部與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求償國賠共1500萬元,台北地院今判林男全部敗訴,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3年11月28日深夜10時許,林男開著藍寶堅尼大牛(LAMBORGHINI-MURCIELAGO)跑車,在台中市被警員攔查,發現該車當時懸掛的車牌,車籍資料是一輛福斯汽車,接著又被查出這輛大牛跑車沒依《公路法》等法規通過安全審驗,根本沒領照就上路。
警員移送林男戶籍所在的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林男罰鍰3600元並沒入大牛跑車,林男急忙提起行政訴訟搶救愛車,聲稱進口商無法代辦該車車測手續,所以他當天把車開去給鑑定師要進行申請審驗程序,不料半路被攔查。
林男主張,藝人周杰倫的一輛進口車也沒審驗合格、同樣沒懸掛臨時車牌就上路,卻沒被裁定沒入,為何他就受到差別待遇,何況他的愛車已依法繳納進口關稅,也正進行檢驗程序及申請核發臨時車牌,請求把車發還給他。
法官指林男被攔查警員詢問時,刻意隱瞞這輛大牛跑車根本沒領照還謊稱要送修,且經查直到事發當天仍沒申請審驗,事發後才請領臨時車牌,但這輛大牛跑車早在2011年3月底就進口,拖了2年半還沒辦妥審驗程序就上路,已違反主管機關監督車輛安全管理及確保交通安全的規定。
法官認定裁決所裁罰沒入這輛大牛跑車並未違反比例原則,駁回林男要求撤銷罰單與沒入處分的主張確定,這輛千萬超跑後於2016年12月14日被銷毀成廢鐵,只剩殘值8325元。
林男在愛車被執行「死刑」前,將相當於車價100萬元的權利賣給原姓男子,2人一起聲請緊急處置並提起訴願,還找立委幫忙從法令是否有瑕疵的角度介入,仍無法挽救愛車被銷毀的命運,2人怒告主管機關交通部與台北市裁決所阻斷人民合法救濟權益,要求賠償共1500萬元。
法官審理認為,沒入處分是台北市裁決所依法所為,且經林男提起行政訴訟判決處分合法確定,裁決所依法執行銷燬並無違失,交通部在本案不是受理訴願機關,林男2人也無法舉證真的有送訴願書給交通部,但林男2人當時仍有相當救濟管道,沒被阻斷,只是提出的理由都被駁回,據此判本件求償全部敗訴。
林修帆曾在中華航空、復興航空擔任機師,大牛跑車遭沒入事件發生後,外界好奇他的財力,林男後來被查出,涉將帳戶提供給吸金集團使用並協助轉帳逾1000萬元,去年(2021年)被依洗錢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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