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犬追逐奪人命!她遭撞倒「頭部重創」亡 2飼主沒繫牽繩慘了

▲▼高雄橋頭地院。(圖/翻攝Google Map)

▲因飼主未繫牽繩,三隻犬隻追逐吠叫,撞倒黃姓婦人導致其送醫不治,飼主被橋頭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一名退休員警吳男騎自行車帶狗散步,路上巧遇也帶兩隻毛小孩步行的邱女一行人,兩方皆未繫牽繩。三隻狗狹路相逢,互相吠叫追逐,其中與邱女同行的黃婦不幸被撞倒,導致頭部受創,經急救不幸身亡。經橋頭地院審理,最後以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邱女、吳男兩位飼主有期徒刑各4個月,可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予以認罪的邱女緩刑2年,而吳男堅不認錯,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邱女於109年1月8日16時帶著兩隻毛小孩,夥同妯娌黃姓婦人和鄰居一行共4人,沿甲仙區高128縣道往甲仙鬧區方向散步,正巧遇吳男騎自行車遛狗從後面經過。因兩方皆未替愛犬繫牽繩,三隻狗狹路相逢,互相吠叫追逐中不幸撞倒黃婦,造成其顱內出血等傷害,送醫不治死亡。

現場雖無人親眼見到黃婦被犬隻撞倒,但與邱女同行的鄰居表示,邱女在當下有喊「被狗撞到」,在救護車上邱女也表示黃婦是被吳男的狗撞倒。

不過事後邱女辯稱三犬相遇只有發出哼哼聲,用手杖敲敲地板他們就分開了,當自己的兩隻狗跑過黃婦身邊時,黃婦並沒有跌倒。後來她轉頭發現黃婦摔倒時,黃婦身邊並沒有狗。而吳男則否認三犬相遇後有發生吠叫、攻擊的行為。

雖兩人始終否認犯行,且被害人家屬同意不予追究,請求對被告兩人從輕量刑,但橋頭地院認為,雖未有人實際看到犬隻撞擊,但兩人未管理好自家犬隻,仍為黃婦遭撞擊倒地的原因,最後各判處邱女、吳男兩位飼主有期徒刑各4個月,可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予以認罪的邱女緩刑2年,而吳男堅不認錯,甚至一度企圖避責,因此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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