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四連霸議員索賄20萬 金主怕他再來要招了!一審判決出爐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科名。(圖/翻攝臉書)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科名。(圖/翻攝臉書)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市議會民進黨籍議員陳科名被控2017年間,收賄20萬元為呂姓工廠業者關說緩拆違建廠房,最後以「拆新留舊」助業者減少損失,案發後,陳科名始終不認罪,新北地院審理認為陳科名利用職務行為收賄,損害公務廉潔性,且無反省悔悟之意,今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額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陳科名是四連霸議員,任期橫跨新北市議會前身台北縣議會至今,選區位於新莊區。判決指出,本案源於2017年間,經營鋼鋁工廠的許姓男子在新北市樹林區一處廠房被列入優先拆除違建,新北市府拆除大隊通知許男於同年5月9日前自行拆除。

許男向陳科名的服務處求助,拜託陳科名幫忙「關切」減少拆除範圍。陳科名時任新北市議會第三審查委員會召集人,主管新北市府工務局、水利局、城鄉發展局及所屬單位的預算與議案,具有質詢、審議跟監督職權。

陳男涉向許男索賄20萬元對價,許男用牛皮紙袋包裝現金,放在陳科名服務處2樓辦公室外地上,陳科名收到後,親赴拆除大隊協調,最後達成「拆新留舊」方式,由許男自行拆除2009年6月25日之後新搭蓋的違建。

陳科名並指派服務處王姓秘書緊盯進度,讓許男拖到同年9月22日才自行拆除新違建結案,廠房其餘舊違建改列一般性案件的法定空地違建,加以列管而暫不拆除。

檢調獲報監控,聽到許男打電話給朋友抱怨2018年3月廠房再度被報拆違建,陳科名的秘書要他去找陳科名,可是他怕陳科名又要求賄賂,因而查出這段案情。

陳科名出庭翻供推稱自己沒接受許男請託,也沒幫忙關切協調,都是服務處全權處理。新北地院審理認定許男證述請託陳科名的過程明確,也有付款帳冊為證,法官指陳科名利用職務謀求私利,有為公務員職守、損害公務廉潔性,且毫無悔意,今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額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陳科名本案另被控2018年3月間,涉再向許男收賄30萬元關說緩拆廠房違建,許男並供稱以相同方式交付現金,但法官認定許男此部分說法有許多矛盾,與帳冊記載不符,也跟其他證人致詞有所出入,因此以罪證不足為由,判陳科名涉收賄30萬元部分無罪,檢方可上訴。

陳科名先前因涉幫建商關說工務局,以審查預算為由施壓加快核發建照,陳並以妻子名義或匿名方式入股建商公司,藉此從土方清運或玄關門工程抽佣收賄共1717萬餘元,前年(2020年)4月一審被新北地院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0年8月,上訴高院二審審理中,陳科名因貪污官司纏身被民進黨停權,日前揚言即使脫黨也會參選議員尋求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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