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蘇姓里長街頭鬥毆。(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一名蘇姓里長去年6月間,為了幫林姓友人出氣,酒後組成「球棒隊」,到一家診所砸毀門口的氣球拱門,事後兩人到派出所投案,蘇姓里長原本還豪氣的說要一肩扛下,到了法院卻「慫掉」,辯稱是去勸架,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毀損罪判蘇姓里長、林男各判拘役20天及30天,都緩刑2年。
▲高雄鳳山蘇姓里長街頭鬥毆還波及機車。(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不過,蘇姓里長惹的麻煩可不只這一樁,今年3月17日凌晨4時許,鳳山警方接獲報案,有民眾在街頭鬥毆,員警到場後,發現是蘇姓里長和一名陳姓男子因細故發生口角引發衝突,以致雙方出手互毆,還波及停放於路邊重機車7輛造成毀損。
判決書指出,蘇姓里長的林姓友人和鄰居邱姓醫生有嫌隙,去年6月15日晚上林男和醫生吵完架後,跑到蘇姓里長辦公室喝酒,席間林男抱怨醫生,表示想報復洩憤。
蘇姓里長為了「力挺」林男,16日凌晨2時許,蘇姓里長帶林男到邱姓醫生的診所,出發前林男還撿了里長辦公室外面的棍棒,一行人一下車,林男就開始砸診所門前擺放的氣球拱門。
兩人砸毀拱門後,蘇姓里長說「出氣就好了」,便帶林男去派出自首,蘇姓里長還向警員謊稱診所氣球拱門是他毀損的,由他負責和解、賠償,並在檢方偵查時坦承幫助毀損罪,但被起訴後卻翻供否認涉案,辯稱只是去勸林男不要生氣,回來再說。
不過,法官認為案發前蘇姓里長已知林男與醫師有糾紛,林男想報復時卻未加阻止,還帶林男到診所,見林男撿拾棍棒、砸毀拱門氣球時,均未阻止,顯見他雖未參與毀損行為,但始終給予林男物質上、精神上的助力,構成幫助犯。
法官考量2人想要和解,只是邱姓醫師無意願,依毀損罪判林男拘役30日、易科罰金3萬元、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罰金,蘇姓里長則被判處拘役20日、易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1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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